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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1年03月04日

非法行医屡教不改松江开出顶格罚单

本报讯(记者 王梅)  顽固游医辗转多地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屡教不改吃巨额罚单。近日,松江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以来的首张顶格罚单,对非法行医人违法行为处以非法所得20倍的罚单。

据介绍,2011年,非法行医者汪某某曾在闵行区域内“游走”,当年8月,闵行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其非法行医行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时隔十年,汪某某在松江“重操旧业”,今年1月18日,正在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的汪某某被城市网格人员逮了个正着,后经松江区卫生行政部门调查,依法对其非法行医行为作出罚没金额共计12.51万元的行政处罚。

怎料在最近开展的一次复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汪某某竟然还未停手。区卫健委卫生监督部门当即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汪某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行为存在较大的社会危害,对于屡教不改者,我们会遵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出严厉处罚。”据区卫健委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1日起,我国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对于非法行医者涉嫌犯罪该如何论处?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区卫健委监督所特别提醒市民,珍爱生命,远离非法行医,看病就医务必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另外,倘若发现非法行医现象,市民可拨打有奖举报电话6773593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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