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创走廊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续上期
提高企业职工培训补助
(一)支持对象
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大企业或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上职业培训;企业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或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商务运营的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或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
(二)支持标准
补贴标准最高为企业经备案认可的培训成本的100%,对完成线上培训的职工,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600元。
其中,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成本可综合考虑培训时长、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等因素核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元/课时;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服务提供商服务的培训成本可参考发票凭证核定。
疫情影响期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补贴期限为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停工期间原则上为即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影响消除之日止)。根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本区补贴期限最长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顺延3个月。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备案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受疫情影响停工情况、主营业务、申报培训项目名称及人数等);
(2)《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
(3)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
(4)培训方案;
(5)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提交以下经费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2)备案确认通知书;
(3)学员花名册;
(4)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等线上授课记录证明材料;
(5)如属于购买第三方培训服务的,需提供服务协议及发票凭证等。
(四)办理程序
1.企业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备案申请。
2.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确认后,企业按照培训方案开展线上职业培训。
3.企业完成培训课程后,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4.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部门核准,在三个月内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受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科
受理人:胡科军67848587
传真:67848605
邮箱:sjjczypx@163.com
地址:荣乐东路2378号607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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