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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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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平安松江
2021年05月01日

为租赁业务付出高额进场费 竟是物业“副总”的一场骗局

□记者  曲虹  通讯员  潘颖

对许多房屋租赁中介公司而言,动迁安置房小区可谓是一块香饽饽,一旦交房,小区里既会产生很多租赁房源,也会有业主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听闻有两个小区即将交房,盛女士所在的租赁公司坐不住了,经人介绍认识了小区物业公司的“副总”周某,在交付了所谓进场费后,事情却开始偏离航向。

支付50余万只为“垄断”小区中介服务

盛女士初与周某取得联系并表示有进场意愿时,周某便表示,进场可以,但需要支付27万元进场费。周某承诺,小区交房后,盛女士所在中介公司能够拿到业主的信息,向业主发公告拉业务也不会受到阻拦,且该小区一共只会有两家中介公司,届时还会为盛女士公司配备一间办公室。

盛女士之前与其他物业公司合作时,也有过要给老总一些进场费的操作,所以她并未觉得周某的要求有什么异样。此外,通常情况下,一个小区最多两家中介公司进场,否则可能会乱套,想到如果真能成为这“二分之一”,公司将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盛女士同意了“进场费”的要求并支付了27万元。之后,周某便带盛女士签署了房屋配套用房装修协议,约定盛女士所在中介公司可在小区内做房屋租赁业务以及出售业主装修需要的黄沙、水泥业务。

去年8月,盛女士还在等着交房后进场,周某又主动联系她表示还有一个小区马上要开,进场费也是27万,且这次只独家承包给他们一家中介公司,盛女士欣然同意并再次支付27万元后签署了协议。

“垄断”不成还被解除合约,“副总”已查无此人

到了去年9月,第一份协议里的小区交房,但盛女士进入小区后才发现,周某之前许诺她的便利根本不存在。进场后,盛女士被要求在小区物业的一个办公室里关门营业,如果发现有三次在小区里招揽业务就会被赶出去,发传单也同样不被允许。除了她以外,小区里还有大概四五家中介在做租赁业务,盛女士向这些中介公司打听情况,他们均表示给过周某进场费,但有的只给了两三万元,盛女士与他们唯一的不同不过是多了一间办公室而已。

雪上加霜的是,物业公司还通知盛女士,另一个小区不需要中介公司再进行装修,所以这份合约他们要解除。眼见付出的几十万元要打水漂,盛女士连忙联系周某,当时周某表示过几天他就解决,但几日过去后,盛女士的电话和微信都被拉黑,去物业公司找人时,公司声称“周总”已离职,他们也没有收到过盛女士的钱款。

盛女士这才慌了神。之前签订合同时,周某称他们物业公司是大公司,不差她这点钱,所以她也没有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收据,如今看来,这钱怕是进了周某自己的腰包,盛女士慌忙报案。

“副总”伪造身份,进场本无门槛

顺着周某手机号的外卖订单,警方很快找到周某住处并将他抓获归案。据周某供述,去年4月,他通过正规渠道投递简历,进入面试后成为物业公司副总,负责物业公司所有日常运行,有权决定小区所有事务的供应商,只要最后将审批单交给总经理签字即可。

初来乍到,之所以会给周某这么大权力,物业公司的徐总经理表示,因为周某的学位证、从业资格证都很齐全,从简历上看是一个优秀人才,所以他相信周某的能力,进入小区的中介公司门槛也都放心交给周某审核。

至于与盛女士所在中介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他是知情的,但具体内容他并不了解。当时周某表示盛女士的中介公司资质不错,急着进场,出于对周某的信任,他没有多想,也没有怎么看合同,就同意让周某盖章了。

但事实上,周某其名还有他应聘时提供的证书都是伪造的。2015年起,他因生意亏损钱款100万元左右,已经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无法再以自己的本名出去工作,所以冒用了自己弟弟的名字,并要来了弟弟不用的电话卡和银行卡供自己使用。

其实,中介公司想要入驻小区的门槛其实很低,只要对方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并承诺服从物业公司管理就可以进场。周某与盛女士签订的所谓进场合同不过是物业公司与所有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的统一模板,盛女士的中介公司并不会得到额外优待。

此外,在进一步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盛女士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周某在物业公司担任副总期间,以相似手法诈骗多家中介公司。因中介公司与周某交易时使用的是现金,所以转账记录并不明晰,目前根据被害人陈述、取款记录、录音和证人证言,可证实的犯罪金额已超过2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今年4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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