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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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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平安松江
2021年10月14日

男子落魄生恶念 持“枪”抢劫被判刑

□记者 周雨余 通讯员 潘颖

正要开门上车,突然有人用“枪”抵着自己并被要挟给钱,这样的惊险场面不是拍戏,而是前不久发生在秦女士身上的事。遭抢劫后,秦女士前往派出所报案。当天下午,民警就将嫌疑人江某抓获。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抢劫罪对江某批准逮捕。

今年8月底,秦女士在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准备开车离去,正当她准备拉开车门时,一陌生男子突然蹿出。秦女士当即感到腰间仿佛被一把“手枪”抵住,同时,她的脖子也被该男子用手掐住。动弹不得的秦女士被强行塞进车内,该男子随后跟进车厢并对秦女士说:“抢钱,要点饭钱。”此时,秦女士因惊吓过度而腿部抽筋,表示要休息一下再拿钱。而待秦女士腿部不适缓解后,该男子又胁迫秦女士将车驶出停车场,按照他指示的路线行驶至一荒凉路段后停车。

在男子的威逼下,秦女士从口袋里翻出身上仅有的100余元现金,但该男子觉得这样的数额很没有“诚意”,继续胁迫秦女士想办法再找点钱给自己。无奈之下,秦女士通过手机向朋友借款500元转给该男子,该男子在拿到钱后下车仓皇逃离。

事后,受惊吓的秦女士开车来到公司,起先因担心被上门报复而不敢报案,后在上司的安抚与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报警。就在当日下午,民警经过侦查,将嫌疑人江某抓获。

到案后,江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江某供述,他因所租房子到期、没有收入来源且背负着几万元网贷,所以动了抢钱的念头。案发十几天前,他购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其后十几天,江某一直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地下停车场踩点寻找目标,因认为女性力气较小,所以目标主要是女车主。案发当日,自觉走投无路的江某想着抢一笔钱后逃回老家,对秦女士实施抢劫行为后,用抢来的钱坐公交回到住所,直至被警方抓获。

后经审查,江某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具有社会危险性。上个月,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江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生活困窘不是违法的理由,消沉一时可以理解,但应尽快振作,勤劳致富才是正途。同时也提醒市民:荒凉夜路、偏僻公园及人员稀少的停车场是抢劫案件的高发地点,应尽量避免独自在偏僻地带长时间逗留;上下车时也要注意车辆周边是否有可疑人员;上车后及时关好门窗,防止他人上车抢劫。一旦遭遇抢劫,要以保护自身生命安全为原则冷静处理,尽量记住不法分子的相貌、衣着特征、逃跑方向等,在确认安全后立即报警,及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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