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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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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2016年02月26日

界定清晰标准明确 执行可依

洞泾镇党委书记 陈雪华

2015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颁布。我当即对这两项党内法规内容进行了阅读,这是党的一大进步,是促进我党廉洁执政、提高党内科学化水平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有力武器。在学习这两项法规中,我认识到必须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界定清晰。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再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纪条规“党”的特征。

二是标准明确。随着时代发展,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已经比几十年前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三是执行可依。“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任何一项制度,最终都落在执行上。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自两部法规公布以来,市、区两级党委纪委都积极响应宣传普及,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我作为镇党委书记第一时间带领本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中心组学习,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积极进行学习贯彻,强化宣传普及力度。我镇还将依托党员轮训、中心组学习、课题研究、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让两部党内法规在本镇得到普遍宣传。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弘扬了党的好作风,全党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所以,两部党内法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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