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民生新闻
2022年11月23日
两贼盗车又弃车 犯罪既遂终受罚
本报讯(记者 陈菲茜)觉得自己的自行车太旧,就转念盗窃他人的自行车,后嫌盗来的自行车骑行舒适度不够,便将车停放到另一处非机动车停放点。一男子这样看似“还”了车,但因已涉嫌盗窃罪,被松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近日,松江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园区的一辆山地自行车被盗,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当晚一名身着保安制服的人员经过被盗自行车停放处,民警随即锁定了园区保安张某。
后经调查,张某交代,他在园区巡逻时看到一辆比较新的山地车,就动起了歪脑筋,觉得自己家的自行车太旧,想换一辆车。张某先将上锁的车辆拖拽至监控盲区,再用石头破坏锁芯。然而,当张某第二天使用这辆自行车后,却发现该车还不如自己的旧车好用,便将偷来的自行车停放到园区另一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点。
无独有偶,11月4日下午6时许,永丰派出所也接到市民报警称,其停放在辖区某商业广场停车棚的自行车不见了。经查,当晚,违法嫌疑人王某刚刚结束行政拘留从派出所走出,想着找个便利店为手机充电,途中发现一辆没有上锁的自行车,就将自行车骑走,使用完后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
警方提示,盗窃行为已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或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都是犯罪既遂。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任何行为一旦触及法律,终将自食恶果。同时,请广大市民选用安全性较高的车锁,一旦发现被盗,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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