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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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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平安松江
2023年03月23日

松江警方侦破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两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记者  陈菲茜  通讯员  张嘉煜)松江警方近期侦破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现场查获渔获物120多千克。犯罪嫌疑人魏某、王某均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松江公安分局荣乐东路派出所收到群众举报称,昆港公路附近河道有可疑塑胶船停靠,怀疑有人在附近非法捕捞。掌握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加强了对附近水域的夜间巡逻。344时许,民警发现一男子正驾驶塑胶船使用电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随即将其控制,并在现场查获电捕鱼设备及大量渔获物。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魏某交代,3321时许,其驾车从金山区来到昆港公路附近的河边,趁夜色使用事先备好的小船、电捕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经称重,包括鲤鱼、鲫鱼等在内,其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98.74千克。

无独有偶,312日凌晨1时许,新浜派出所收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捕鱼。民警到场后,看到河面上有可疑灯光,一男子驾驶小船疑似在进行电捕鱼。经查,男子王某于前一日晚21时许,驾驶小船从金山区后沙港桥出发一路向东,到达新浜镇南杨村附近河段后进行电捕鱼。经清点,渔获物总重达23.27千克。

警方提示,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式,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破坏极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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