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拟制定条例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日前,安徽省司法厅公布《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鼓励政府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奖项权利人给予奖励
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攻关,推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的高价值专利布局。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市场主体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培育知名商标品牌,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国际竞争,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激励。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等国家知识产权奖项的权利人给予奖励。
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联动、线上线下快速协查等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对侵权风险集中领域和区域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
通过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有效衔接,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知识产权纠纷。鼓励仲裁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和自我保护,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自律自治,建立健全本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规范。
支持高等院校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课程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开放和有效利用。鼓励建设特色化、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协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将自有的专业文献等接入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支持高等院校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课程体系,鼓励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院,推动高等院校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等合作。
摘自《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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